澳門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生賈孟奇在《澳門法學》發表的論文《“能源憲章條約”暫時適用條款分析及對我國的啟示:以“尤科斯案”中期裁決為例》,在今年首屆“中華法學碩博英才獎”中獲得三等獎。澳大法學院院長莫世健教授表示,是次獲奬反映來自兩岸四地的評審專家對澳大法學院研究生研究能力的肯定,並對兩岸四地法學學術交流起到積極作用。

 “中華法學碩博英才獎”是由中國政法大學設立,中國政法大學與法制日報社共同主辦,面向全國(含港澳臺地區)各重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讀法學專業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開放申報的學術成果獎。該獎項設立,旨在鼓勵全體法學專業研究生積極探索法學理論和實踐,提高研究水準和能力,促進法學新人積極向上。是次賽事共有來自全國三十六所大學或研究機構法學院的一百六十八篇論文報名參加角逐,其中有六篇論文分別來自澳門和臺灣地區高校。經五十六名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兩輪評選,共有三十二篇論文脫穎而出獲頒獎項。

賈孟奇的獲獎論文主要分析了暫時適用制度在國際條約締結生效程序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以及“尤科斯案”中期裁決對推動暫時適用制度發展所產生的影響,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討論了中國相關國內法規定缺失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最後對如何健全我國條約法對暫時使用制度的規定提出了有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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